2023-07-07
为推动我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提升政府财政资金购置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率,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面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5〕16号),切实加强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落实《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7〕289号)等文件要求,推进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工作,省科学技术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三部门制定了《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简称大型仪器设施)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科技厅制定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深入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为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面向社会开放共享,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深入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科技厅反映。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促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考核评价,发挥奖惩机制的激励引导作用,提高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益,结合本市开展开放共享服务考核评价与资助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深圳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考核评价与资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为加强和规范深圳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考核评价,发挥奖惩机制的激励引导作用,进一步促进深圳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提高科技资源使用效率,根据《深圳市促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深府办规〔2022〕3号),我委制定了《深圳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考核评价与资助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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