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发展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产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来源: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    发布时间:2023-07-07    浏览次数:348次  

一、制定目的

 以北京怀柔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为契机

全链条支持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产业发展

加快推动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科研成果转化

助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

二、制定依据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发展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产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京政发〔2021〕31号)

三、印发单位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

四、支持对象

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领域企业和研发机构

五、主要内容

(一)鼓励应用基础研究

支持科研机构、创新潜力较强的企业、平台型企业等进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开展揭榜攻关、样机研发、研究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并给予资金补助。

支持企业积极承担国家产业基础再造专项中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领域的重点项目,建设前沿技术创新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等,根据项目投入给予资金支持。

(二)加快成果转化应用

支持地质灾害、城市内涝、森林火灾、道路交通等领域承接项目设备集成、综合解决方案的企业在怀柔布局,推动怀柔区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产业技术创新、装备研制和产业发展。

鼓励创业服务机构为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领域初创企业提供孵化服务。

(三)支持企业集聚发展

鼓励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领域企业利用贷款积极在京投资产业,给予贴息支持。

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总部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或50亿元的,给予相应额度的一次性资金奖励。

(四)支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支持金融机构为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产业小微企业提供银行信贷和担保支持等金融服务,对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创新融资担保产品的本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进行奖励。

(五)吸引创新人才集聚

支持为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产业紧缺型人才依据本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办理落户。

对符合条件的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人才可优先配租人才公租房或优先享受怀柔人才住房补贴政策。

(六)鼓励对外合作交流

支持建立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领域的学术交流和产业交流平台,支持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开展专业服务、设立专业机构。

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科技经纪人培育、创新型企业经营服务、产业平台、产业协会参与招商,配备专业设备和设施等实际投入,经认定后给予资金支持。

六、实施周期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完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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